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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首届优秀学务指导教师和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4点击数: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0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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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关于评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首届

优秀学务指导教师和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务指导工作,完善与推进学分制,同时促进师生的广泛沟通与交流,构建人人关心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大德育体系,促进学院内、各学院间学务指导工作的建设与交流,加强学务指导优秀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学校决定评选首届优秀学务指导教师和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务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

1.积极承担学务指导工作,有完整地指导过一届本科生(二年)的经历,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创新;

2.与学生接触多、指导学生次数多且有记录有总结;

3.工作成效大,获得所指导学生的高度好评;

4.有从事学务指导工作的突出事迹或典型材料。

二、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学院高度重视学务指导工作,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执行好;

2.学院教师积极承担学务指导工作,学生对学务指导教师评价优良率≥80%;

3.学风端正,学生学习进步成效明显,不及格率明显下降,学生转专业比低;

4.学务指导工作有创新、成效大,具有示范指导意义。

三、奖项设置、评审办法及表彰

1.优秀学务指导教师和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学务指导教师主要从已完成一届本科生指导工作的教师中产生;

2.首届优秀学务指导教师的评选对象是承担2007级本科生学务指导工作的教师;由各学院从2007级本科生学务指导工作的教师中推荐候选人,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可推荐人数的10%或当届学生数的1%。

3.首届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评选3个(以学院为单位)。

4.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申报者需进行会议答辩;

5.优秀学务指导教师和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一经评出,由学校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四、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9年11月9日截止。

五、申报材料要求

优秀学务指导教师申报人下载填写《“优秀学务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见教务处“下载专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学务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的学院需提交一份学务指导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学生的评价材料。

申报材料请交教务处语委办,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67884019。

望各学院(课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优秀学务指导教师”申报表

主题词:学务指导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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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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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5份

优秀学务指导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