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才培养单位:
根据地大校办字〔2004〕51号《关于建立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档案库的意见》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水平建档工作。
被推荐的建档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在编教师,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且有三年及以上授课经历。
2.2024年秋季学期有本科教学任务,且讲授学时达到24学时及以上。(合上课程不能参加建档)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报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学院汇总“建档表”(见附件),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并将电子档(以“学院+2024秋建档”)发送至jwc_pjk@cug.edu.cn。
本科生院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