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与普通话
关于2017春季学期普通话成绩认定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点击数:

各位同学:

本科生参加普通话测试,考试成绩在二级乙等(80分)以上的,可以申请两个通选课学分或者创新创业自主学习学分。请大家按照以下要求申请自己需要的学分:

一、通选课学分。

不需要申请通选课学分的同学(包括要申请创新创业自主学习学分的同学),请填写《普通话成绩不计入通选课学分登记表》(见附件),2017年11月30日之前交到教务处104。逾期未办理的同学视同申请将普通话成绩转为通选课学分,会直接加上2个通选课学分,成绩为测试成绩。

二、创新创业自主学习学分。

申请创新创业自主学习学分的同学,需按照教务处发布的申报通知和时间节点,到所在学院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普通话成绩只能申请一种学分,不能重复申请。

2.学分一旦在系统中生成,将不能更改。

3.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普通话成绩不计入通选课学分登记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