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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2点击数: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09)13号

关于做好2009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我校将组织开展2009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立项的范围与重点

(一)立项范围:

1.品牌专业立项。优先支持适应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需求,已形成专业优势,具备专业特色,在推进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与带动作用的专业。

2.精品课程建设。优先支持基础条件好,学生受益面大的基础课或学科基础课。

3.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包括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

4.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包括“社会调查”等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与方式的探索。

(二)立项重点

优先支持基础好、影响面大、学生受益广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主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09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09年全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40项左右,实行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其中,品牌专业4项,精品课程15项,一般项目20项。各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的3%推荐。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核后发文公布。

希望各单位重视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学校优先支持有学院配套经费资助的项目,其中品牌专业建设配套经费不低于4万,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请各项目申报人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材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7885006;联系人:张虹、龚伍军。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2009年 4月21

主题词:教学研究 立项通知

送 发:各学院(课部)、有关职能部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