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4点击数:
各位同学:
学校定于2016年6月27日颁发2016届七校辅修证书,符合辅修学位证(或辅修证)授予条件的学生,请到所在学院教务科领取相应辅修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领取辅修学位证书时,学生需携带本人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获证名单稍后上传。
教务科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