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学生在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将今年大类分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本科生院统筹协调全校大类分流工作,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2.学院应成立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由书记或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调控各大类内专业的分流工作。大类分流专业有跨学院情况的,工作小组由学院间协商确定组长与成员。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原则。学生根据对专业发展与社会需求的了解,结合自身情况理性选择专业,自愿填报分流志愿。
2.注重专业发展原则。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学资源实际配置及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培养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各专业班级数目与拟接收学生人数,原则上班级人数不超过30人。
3.遵循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充分考虑学生个人志愿,学院以截止到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课程成绩(创新类课程除外)的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分等作为大类分流的主要依据,择优选拔。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应加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学生成绩排名、分流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三、分流程序
1.学校启动大类分流工作,本科生院发布大类分流通知。
2.学院组织实施分流具体工作。各学院成立大类分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11月1日前完成制定本学期大类分流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分流专业、分流原则、分流学业标准、分流计划、浮动比例、分流时间、同等条件下的录取办法等,经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本科生院学籍与信息管理科备案。
3.学院向学生发布实施细则并做好宣传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分流专业情况,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4.学生填写多个志愿,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录取,并及时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所填志愿均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学院统一调配到该类下指定专业学习。
5.各学院在11月19日前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
6.本科生院组织学院在11月26日前完成大类分流后的学籍异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大类分流工作的主体是学院,各学院应成立工作小组,科学合理地制定分流实施细则,保证分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2.学院应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积极宣传各专业的办学特色、教学水平、就业形势,提升专业吸引力,减少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和功利性。
3.学生只能在招生时大类规定的专业内分流。因休学、参军等原因降入2020级的学生不参加大类分流,按当年招生专业就读。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