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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读专业选修课和公(通)选课学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1-03-24点击数:

一、2005级由于执行2003年版教学计划,故2005级应获得10个专业选修课和10个公选课学分。

二、2006级的专业选修课分两种情况:

1、2006级的材化学院、原经济学院、政法学院、计算机学院各专业执行新的教学计划(实际是2007年版), 2006级这四个学院各专业学生获得专业选修课学分的标准各不相同,请严格按教学计划执行。同时应当获得10个公选课学分。

2、2006级其他学院执行2003年版教学计划,仅修改了学分与学时的换算标准,故2006级除以上4个学院外的学生,应获得12个专业选修课。同时应当获得10个公选课学分。

三、2007级由于执行2007年版教学计划,各个专业学生获得专业选修课学分的标准各不相同,请严格按教学计划执行,同时应当获得12-14个公选课学分。

四、2008级获得专业选修课及公选课学分标准等同2007级。

教务处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