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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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遵守学校时间调整安排。各学院根据学校《关于2023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统筹教育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做好正面引导。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舆论动向,围绕国庆节、亚运会等重要节点和大型活动,依托学校育人资源,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校史校情教育等,在广大学生心中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激发广大学生刻苦学习、苦练本领、报效祖国的爱国之志、报国之行。

三、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国庆前通过年级大会、主题党日、班团会网络媒体等方式围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食品卫生、金融风险、网络文明等方面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防发生宗教渗透、参与传销、不良网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情况。要持续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组织好“星空班会”、“小心‘诈蛋’主题班会”等线上防诈宣传活动,引导学生绷紧防骗之弦。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请销假制度,放假期间确需外出的,须向学院提前申请报备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假期结束前及时返回学校。各学院要加强家校协同,建立假期期间请假外出学生台账,切实掌握学生外出去向。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落实晚点名、缺勤缺课登记追踪等制度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未按时间返校的学生要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假期期间留校学生管理。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关心关注,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假期期间在校学生校园生活,帮助学生度过充实、安全、温馨的假期。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和宿舍安全相关制度。国庆假期期间,各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班级等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校外活动,学生组织、学生班级、学生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借学校名义开展活动严禁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

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学院要在国庆假期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组织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等干部教师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假期动向,督促学生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整理宿舍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七、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妥善安排好学院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报本科生院。

联系人:宁蒙,027-67883463,ningmeng@cug.edu.cn。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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