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加强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点击数:

各学院:

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18日在我校南望山和未来城校区举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将诚信考试教育落到实处,营造良好考风考纪氛围,确保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顺利实施,现就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醒考生按照《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一)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关注个人身体健康状况、避免参加聚集型活动、佩戴口罩做好防护,进入考点时自觉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积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做好考前提醒。提醒考生阅读《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温馨提示》(附件二)《关于2021年下半年CET听力部分考试的重要提醒》(附件三)和准考证上相关要求,按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21年下半年CET健康情况记录表》(附件四)。对于考试时无法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请在1217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按要求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考生身份证明表

三、加强学生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学生请假事由的了解和掌握。1217日晚要开展晚点名,对无故不在校学生要逐一查明去向,深入调查核实,杜绝在校学生参与助考、替考。

四、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年级大会、班团会、学院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诚信教育,严明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重点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5-12条)有关考试作弊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款。宣传教育要做到全覆盖,使每一名学生都充分认识到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切实做到知法守法,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共同构建公平、公正、轻松、和谐的考试环境。

五、严明违纪处分。学校严厉打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对于违纪作弊者,处理如下:

1.在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如手机、PAD等,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发送、接收或上网搜索试题内容、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作弊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校如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6.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责任。

六、加强有害信息关注和上报。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关助考、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广告,共同净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发现上述有害信息或其他考试作弊线索的,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保卫处值班电话:67883110

七、严肃责任追究。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在校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作弊行为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附件一: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docx

 附件二: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温馨提示.docx

 附件三:听力部分考试重要提醒.docx

 附件四:《2021年下半年CET健康情况记录表》.docx


本科生院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