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第十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为做好“争创‘宪法卫士’活动”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活动对象
全体本科生
三、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
(一)活动内容
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并以图文、视频等形式上传学习成果。
(二)参与方式
1.获取学习账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习活动,2023级报送班级负责人基本信息(附件一),本科生院将创建班级并生成班级管理员账号;班级管理员通过模板批量生成学生账号并分发给班级学生。
2022级、2021级、2020级学生可使用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账号直接登录学习。
2.学生进入网页版在线学习(电脑):搜索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点击右上角“登录”-通过账号密码登录。
3.学生进入微信小程序学习(手机):打开微信-搜索“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通过账号密码登录。
四、活动安排
(一)分配学习账号
9月11日-9月18日,本科生院分配新生班级管理员账号,班级管理员生成并导出学生学习账号。
(二)线上学习与实践教育
9月19日-10月19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学习账号,开展线上学习和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三)学习情况总结
10月20日-10月31日,各学院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各学院要结合通知要求,将宪法学习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学生安全教育范畴,广泛动员各年级学生参与行动计划,确保宪法学习活动覆盖全面、深入有效。请各学院确定专项工作负责人,并加入QQ群:599064089。
(二)确保学习实效。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班团会等方式宣传宪法学习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生参与学习活动,要求一、二年级学生学习全覆盖,三、四年级学生完成学习比例不低于50%。本科生院将从9月19日起每周通报各学院完成学习情况
(三)创新学习方式。各学院要结合“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创新方式方法,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优秀案例、典型经验请于10月31日17:00前报送本科生院。
联系人:宁蒙,67883463,ningmeng@cug.edu.cn。
附件一:班级管理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二: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操作流程图(管理员版).pdf 附件三: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操作流程图(学生版).pdf
本科生院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