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义务兵。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不包括在内。
2、直招士官。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3、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或者在校生,当时申请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手续,退役后来学校办理复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
三、申请材料
(一)义务兵代偿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并正反两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手填及复印无效,一式两份,打印后送当地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网址:http://zbbm.chsi.com.cn/)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在校生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1、通过“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3、退役复学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退役入学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直招士官代偿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送当地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电子合同截图。
学费资助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新峰公寓一楼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105办公室。联系人:白老师,咨询电话:027-67883443。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