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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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 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点击数:

 各学院学工组:

2021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工作启动,依据2021《学生手册》中的各项管理办法执行。

一、 评选项目和各学院具体上报人数:

1:(本表项目由本科生院组织评审工作

序号

奖项

奖项指标

评定方法

参评人数

名额说明

1

杨遵仪奖学金

2

定额评定

2

地学院

2

冯景兰奖学金

3

差额评定

7

地学、资源、环境、工程、地空、李四光、海洋学院各推1

3

郝诒纯奖学金

1

差额评定

7

地学、资源、环境、工程、地空、李四光、海洋学院各推1

4

殷鸿福与金钉子奖学金

2

差额评定


不限学院

5

54届校友奖学金


差额评定


团队1个,个人1-2名,地学院地质学专业

6

锐鸣校友奖学金

20

差额评定

31

地学院12名,其它学院各1名(限三、四年级学生申报)

7

刘光文奖学金

1

定额评定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大二以上本科生(待定)

8

李晓光助学金

10

定额评定


1-4年级,材化、环境、工程、机电、自动化、经管、地信、公管、计算机、艺媒各1名

9

中海油助学金

10

定额评定


另行通知

10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不定

基金会指定


另行通知

12

燕宝助学金

不定

燕宝基金会指定


宁夏籍学生,另行通知

表2:本表是相关学院自主组织评审项目,各数据仅供参考)

11

1988届地质-地化系校友奖学金

本科生

5

5000

2019

地学院

12

赵鹏大奖学金

本科生

1

5000

2011

资源学院

13

天图奖学金

本科生

不定

1000-10000

2018

资源学院

14

香港同心文化教育慈善奖学金

本科生

40

5000

2012-2031

环境学院

15

王大纯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

10-15

6000

2014

2021年~

环境学院

工程学院

16

宇驰奖学金

本、研

不定

不定

2017

环境学院

17

水科学之星奖学金

本科生

不定

1000-50000

2012

环境学院

18

82级水文创新奖学金

本科生

6

5000

2014-2023

环境学院

19

占志斌校友特等奖学金

本科生

3

10000

2020-2029

工程学院

20

占志斌校友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

3

6000

2020-2029

工程学院

21

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本、研

不定

不定

2018

工程学院

22

钻探薪火奖学金

本科生

6-8

2000

2020

工程学院

23

梓亮奖学金

本科生

5

2000

2020

工程学院

24

地空学院校友奖励基金

本科生

不定

不定

2015

地空学院

25

爱贝尔72911奖学金

本科生

5

5000

2015-2020

机电学院

26

072941班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本科生

5

2000

2019-2023

机电学院

27

华睿学生创新基金

本科生

自定

自定

自定

机电学院

28

三江中电奖学金

本科生

10

3000

2019-2021

自动化学院

29

数理校友奖学金

本科生

3

1000

2012

数理学院

30

汗青艺术奖学金

本、研

10

100010000

2019

艺术与传媒学院

1

82级水文助学金

环境学院、工程学院

20

2000

2016年~

环境学院

二、项目说明

 “锐鸣校友奖学金”奖励地学院10名学生,10名其它学院学生。(地学院推选12名学生,其它学院各推荐1名,学校奖学金委员会评选地学院12名,其它学院12名。本科生限定为三、四年级学生。最终由校友冯锐和程鸣先生确定20名获奖学生。)

学院自主评审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学院自行确认项目评审事项,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评审结果。

三、申报、评选流程和要求

1. 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在线填报,学院审核、打印《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本科生院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单位审批。

四、提交资料

1. 1025前,本科生院组织评审的项目(表1)提交材料: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系统导出列表信息表(简表,一份,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奖助中心

21118日前,学院自主组织评审项目(表2)提交奖助中心材料:学生个人申请表(一份),系统导出列表信息表(简表,一份,A4纸打印)

学院自主组织评审项目(表2)提交地大校友与基金中心材料:评审通知、评审结果公示、汇总表和学生个人申请表(各一份)

3. 学院自主组织评审项目由学院负责填报酬金表,送至地大校友与基金中心发放。

4. 提交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资助工作群共享。

本科生院

20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