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2021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标准:资助10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提交申请,学院审核、打印《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
三、提交材料:
10月25日前,请学院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份,正反面打印)+系统导出列表信息汇总表(简表,纸质一份)+ 学生电子登记照+感谢信(电子版)至学工奖助中心、地大资助工作群文件。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中海油助学金指标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 
  
  
   2  | 
   资源学院  | 
   
  | 
  
  
   3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1  | 
  
  
   4  | 
   环境学院  | 
   1  | 
  
  
   5  | 
   工程学院  | 
   1  | 
  
  
   6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 
  
  
   7  | 
   海洋学院  | 
   
  | 
  
  
   8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1  | 
  
  
   9  | 
   自动化学院  | 
   1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11  | 
   外国语学院  | 
   
  | 
  
  
   12  |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13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 
  
  
   14  | 
   珠宝学院  | 
   
  | 
  
  
   15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16  | 
   计算机学院  | 
   1  | 
  
  
   17  | 
   体育学院  | 
   
  | 
  
  
   1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20  | 
   李四光学院  | 
   
  | 
  
  
    合计  | 
   
  | 
   10人  | 
  
 
本科生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