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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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地大英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2022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地大英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地大英才奖学金”项目(“李四光英才奖”、“少数民族学生奖”、“创业之星奖”除外)采取等额评选办法,各学院具体名额见下表:

序号

学院

校长奖学金名额

院士奖学金名额

其它单项名额

1

地球科学学院

6

5

11

2

资源学院

8

7

13

3

材料与化学学院

10

9

17

4

环境学院

10

8

16

5

工程学院

18

15

30

6

地空学院

7

5

11

7

海洋学院

3

2

4

8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18

15

30

9

自动化学院

11

9

18

10

经济管理学院

17

14

29

11

外国语学院

3

3

6

12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13

10

21

13

数学与物理学院

7

6

12

14

珠宝学院

5

4

8

15

公共管理学院

9

7

15

16

计算机学院

20

17

34

17

体育学院

2

2

3

18

艺术与传媒学院

9

8

15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2

20

李四光学院

2

2

4

21

未来技术学院

1

1

1

2.李四光英才奖:指标10名,差额评选,限地学院、资源学院、工程学院、李四光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申报。

3.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指标25名,差额评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录取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申报。

4.创业之星奖学金: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具体申报要求见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相关通知。

5.地球科学理科基地班奖学金、地球科学工科基地班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具体执行,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英才工程资助计划中实施。

二、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地大英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地大英才奖学金评选名额等额下达学院的,由学院进行等额评审,学院奖励与资助工作组审批最终结果;评选名额非等额下达学院的,由学院进行评审推荐,学校组织差额评审。

3.学院评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4.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全校名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获得地大英才奖学金的学生同时获评本年度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个人单项奖荣誉称号。

三、提交材料

1.1111日前,请学院提交《地大英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张,双面打印,1份);由系统导出列表信息汇总表(即简表,纸质一份)。

2.提交获奖同学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至地大资助工作组群共享(**学院地大英才事迹材料)。

3.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新峰公寓一楼105室)。


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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