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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学生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为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政策落地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本学期资助信息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入学、退役复学本科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5.全日制在校退役本科生,持有有效的退役士兵证;

6.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延毕、留级、降级超出正常学制部分不享受。

三、发放标准

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24-2025年秋季学期起资助标准由3300/年调整为3700/年(即1850/学期)本学期上报的退役士兵学生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为2027年春季学期。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不能同时申请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事关国防建设与社会大局稳定。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此项资助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

(二)精准资助。各学院须认真查验退役士兵学生退伍证(或相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学生个人信息,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内容与实际一致,切实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三)按时报送。请各学院认真填写《退役士兵学生资助信息汇总表》(附件 1),将加盖学院公章的 PDF 扫描件及Excel 电子版,于2026 5 26 日(星期二)17:00 前报送至邮箱:jzzx027@163.com请各学院按时报送,逾期不予补报。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