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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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1+3”辅导员 选聘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点击数:


各人才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地大党发[2022]4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选聘优秀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2023级硕士研究生,5名。

二、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强;

(二)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通过CET-6或相当水平(TOEFL、IELTS);

(三)学生工作经历丰富、工作业绩突出,担任过学校、学院党团学等组织的负责人或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学生干部;

(四)200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支教计划)等基层服务经历的优秀学生,可适度放宽年龄要求并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于7月10日前向学院递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1+3”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本科生院503室,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fdypx08@163.com。

(二)资格审查。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人力资源部审查申请学生报名资格,确定参加选聘考核学生名单。

(三)综合考察。“1+3”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具有考核资格的学生从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学校安排拟录取“1+3”辅导员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综合考核成绩、体检及心理测试情况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1+3”辅导员在岗期间,享受3000元/月的工作补贴,按照每年12个月计,逐月发放

(二)“1+3”辅导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且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三)“1+3”辅导员在评奖评优、培训培养、交流访学等方面与专职辅导员享受同等待遇。

联系人:姚老师,67883192

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