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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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点击数:

人才培养单位

为科学评价辅导员工作实绩,选树优秀辅导员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提升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力和贡献力,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地大党发2025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学校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工作满一年2024年全年在岗

二、评选组织

评选工作由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具体工作由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协调。人才培养单位成立辅导员年度工作评优小组,指导落实辅导员各项评,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整体评价和推荐

三、评选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的辅导员九大职责进行全面评价。年度评优注重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侧重考察工作投入、工作作风和思政工作实效,在学校评优中设置专门环节考察工作实务

四、评优程序

辅导员评优由单位推荐、学生评价、部门评价学校评优个环节组成。学生评价比例达应测比例数的、学生评价或部门评价结果未在参评人员该环节成绩排名前70%的,不进入学校评优环节。

(一)单位推荐全体专职辅导员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据实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辅导员年度工作测评表》(附件1)。各人才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辅导员工作实际,推荐参加学校评优人选(满足评选条件的辅导员总人数>3人的,推荐2人参评;总人数3人的,推荐1人参评)。单位将测评表纸质版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报送至本科生院5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gcszbcug@163.com

完成时限:2025311

(二)学生评价。由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各人才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对参加学校评优辅导员开展线上测评测评学生数应不少于参评辅导员所带学生数的70%测评二维码如,请用微信扫码填写

完成时限:2025313

)部门评价。部门评价由党委组织部、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就业指导处、团委等部门负责评价,对参加学校评优辅导员提交的年度工作测评表进行审核评价

完成时限2025315

)学校评优。学校评优由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牵头组织个人事迹材料(占比30%现场答辩(占比70%组成最终评出2024年度优秀辅导员10(含副书记),优秀辅导员入围奖若干名。进入学校评优环节人员请按要求将事迹材料电子版(附件2)和答辩PPT发送至xgcszbcug@163.com

完成时限:2025322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要以年度评优为契机,加强辅导员工作指导管理,科学评价辅导员工作成效。辅导员要认真开展年度工作梳理和总结,以评促学、以评促建,增强工作本领、提升育人实效。

(二)坚持实事求是。辅导员年度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辅导员要实事求是开展自我评价,按照要求组织学生测评。二级党组织要综合辅导员日常表现和实际工作成效对辅导员年度工作作出客观评价,杜绝平均主义,真正做到奖励先进、勉励后进。

(三)做好典型选树。学校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优秀辅导员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育人事迹和典型经验,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学习典型、崇尚典型、争做典型的生动局面。年度辅导员评优结果作为报送上级荣誉的重要参考。

(四)严肃工作纪律。优秀辅导员评选是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弘扬思政工作队伍讲政治、讲正气、讲品行的优良作风。坚决遏制在评选过程中,单位或个人在各个层面说情”“打招呼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并严肃处理和问责。

如有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及方式:排老师 67883305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辅导员年度工作测评表

2.个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指导处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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