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中海油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标准:资助10人,助学金为人民币5000元/人。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
4.遵守校纪校规,无其他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提交申请,学院审核、打印《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
三、提交材料:
10月31日前,请学院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份,正反面打印)+系统导出列表信息汇总表(简表,纸质一份)+ 学生电子登记照+感谢信(电子版)至奖助中心地大资助工作群文件。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中海油助学金指标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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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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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1 |
4 | 环境学院 | 1 |
5 | 工程学院 | 1 |
6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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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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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1 |
9 | 自动化学院 | 1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11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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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13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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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珠宝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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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16 | 计算机学院 | 1 |
17 |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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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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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李四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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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未来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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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新能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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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0人 |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