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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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点击数:

用人单位、全体勤工助学学生:

为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在工作中践行“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校训精神,激励我校学子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现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定,无迟到、误岗、早退、辞岗现象;

2.工作认真负责、劳动积极性高、集体观念强、责任心强、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3.本学期连续上岗2个月以上,且在月度工作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月工资至少获得过一次业绩奖励)。

二、评定名额

勤工助学之星名额普通岗位原则上按人数的10%评选,助勤帮困岗原则上按人数的20%评选,评定名额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评选。

三、评定流程及有关要求

1.申请“勤工助学之星”学生于20246月26日前登录勤工助学系统进行申请,向用人单位提交1张个人工作照片或生活照片,以及100字左右的工作感悟(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认识、工作收获、成长体会等)。

2.用人单位负责老师于202471日17:00前完成评审,并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到期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放弃,本学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以系统审核结果为准。

3.用人单位负责老师将推荐获评勤工助学之星学生的个人照、工作感悟打包,于20247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831160860@qq.com

4.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将根据用人单位系统内审核情况、材料提交情况,结合日常考核记录,最终评选产生勤工助学之星,授予“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并每人奖励100元。


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202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