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院网站!
首页  /  教学改革  /  教材  /  规划教材  /  正文

规划教材

关于对“十一五”规划教材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1-03-22 点击量:

关于对“十一五”规划教材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

学校在2005年末已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选题进行了公布(见地大校办字〔2005〕76号文)。项目实施后,大部分教师都积极着手开展教材的资料收集、提纲构思和内容编写,截至目前已经有24位老师签订了出版合同、使用了出版经费。

为了落实学校关于“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工作的精神,督促教师严格按照“十一五”教材建设立项承诺书中的出版时间,高质量完成教材编写出版任务,学校开展立项教材的中期检查工作,请尚未出版的教材于2008年7月1日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十一五”规划教材中期检查表,不按期提交中期检查表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教材立项,并停止经费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选题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十一五”规划教材中期检查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2008年5月26日

十一五规划教材中期检查表.doc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
邮编: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