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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1-11-16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法制工作 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的实施意见》(地大党发﹝2021﹞2号)和《“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青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青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实捍卫者。

二、活动对象

全体本科生

三、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

(一)活动内容

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并以图文、视频等形式上传学习成果。

(二)参与方式

1.获取学习账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习活动,报送班级负责人基本信息(附件一),本科生院将创建班级并生成班级管理员账号;班级管理员通过模板批量生成学生账号并分发给班级学生。

2.学生进入网页版在线学习(电脑):搜索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点击第六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点击右上角“登录”-通过账号密码登录。

3.学生进入微信小程序学习(手机):打开微信-搜索“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通过账号密码登录。

四、活动安排

(一)分配学习账号

1117日-1121日,本科生院分配班级管理员账号班级管理员生成并导出学生学习账号

(二)线上学习与实践教育

1122-11月2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学习账号开展线上学习和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三)学习情况总结

1129-12月5日,各学院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结合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各年级学生参与行动计划确保宪法学习活动覆盖全面深入有效。请各学院确定专项工作负责人,并加入QQ群:731528099

(二)正确引导。各学院要加强正面引导,通过年级大会、班团会等方式宣传宪法学习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生参与学习活动

)注重宣传。各学院要及时将参与行动计划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形成新闻稿件进行报道并报送本科生院


联系人宁蒙67883463。


附件一班级管理员信息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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