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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1 年寒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2020-12-30 点击量: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2021 年寒假期间离校留校学生审批和管理,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期末及2021 年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现就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安排如下:

1.严格寒假研究生留校审批。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留校要求,寒假期间按导师要求必须留校开展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报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审批。审批过程中要对研究生参与项目的重要性和时效性严格把关,对能回家开展或寒假后开展的科研项目应动员学生按要求尽早离校返家。

2.落实离校、留校学生管理制度。寒假期间分别对离校和留校学生实行分块管理:

(1)对于离校学生,各学院(培养单位)应对全体离校学生自离校之日起,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每日健康及跨区域活动轨迹情况台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凡因特殊原因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须提醒学生在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相关防疫规定要求,详细记录相关人员的行动轨迹,并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处报备。

(2)注意提醒学生外出佩戴好口罩,出行及公共卫生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异地流动,倡导简约生活方式。如学生在返乡途中或居住地出现健康异常,需及时引导学生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就近实行医学观察、就诊和管控。

(3)对于留校学生,除对标离校学生管理办法之外,各学院(培养单位)在寒假及春节期间需每日安排专人值班管理,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校园管理纪律,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学生未经报告不得擅自离开校园。

(4)如留校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的,需第一时间上报学院,由学院值班老师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带往校医院进一步诊断,相关情况及时向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和学工处报备,并根据校医院诊断结果和疫情防控安排做好移送定点医院诊断及隔离点隔离等后续处置措施。

(5)对于非武汉市户口,且已办理在本市校外住宿的学生,若寒假期间学生不返回原住地,各学院(培养单位)需将此类学生纳入寒假期间在校生统一管理范畴,向学工处备案学生详细信息,并与学生住宿所在社区保持紧密联系,同步做好以上要求相关疫情防控的教育管理工作。

2.集中住宿管理。寒假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与服务(南望山、未来城两校区学生各自集中住宿),申请留校学生汇总名单请学院在2021 年1月10日前报学工处。后勤部门将于1月13日根据名单统一调整至新峰公寓临时集中住宿,并于1月18日后将封闭南望山无人居住学生宿舍楼。原则上未来城校区2021年1月22日后将关闭所有学生宿舍,若此日期后未来城校区仍有学生确需在校住宿的,须按要求统一迁往南望山校区住宿。寒假期间后勤部门将对集中住宿楼栋进行定期消毒,同时严格对照留校学生名单每日逐一排查出入宿舍登记情况。

3.严肃责任追究。各学院(培养单位)应按学校规定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假期每日都有专职教师在校值班;要对学生导师明确要求,不得擅自通知学生提前到校。要畅通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和学生之间联系渠道,主动关心学生情况,及时做好学生每日情况上报,严格落实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规定,并将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凡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学生工作处(部)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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