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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2-07-05 点击量: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文件要求,兼职辅导员是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开展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2.热爱学生工作,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具备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业务能力强,在工作、学习、科研中成绩优良,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且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

三、选聘程序

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分配的兼职辅导员指标数做好选聘,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进行审核、公示。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经导师及就读学院审核同意后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材料;

2.学院考察。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试考察,并于20229月6前将《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信息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本科生院南望山校区东区老行政楼5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gLSC@163.com。

3.本科生院审核。本科生院对学院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并公示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聘用名单。

四、选聘指标

结合学校相关政策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指标数分配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指标选聘。

工作单位

指标


工作单位

指标

地球科学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5

资源学院

2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4

材料与化学学院

3

珠宝学院

1

环境学院

3

公共管理学院

4

工程学院

5

计算机学院

5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2

艺术与传媒学院

2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4

李四光学院

1

自动化学院

1

高等研究院

1

教育研究院

1

未来技术学院

1

校团委

1

学生就业指导处

1

五、其他事项

1.兼职辅导员任期须为一年,任期内严格按照聘用单位工作要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接受用人单位业务指导。

2.兼职辅导员须参加本科生院组织的兼职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评优等活动,任期满且考核通过者将颁发聘书,考核优秀者将予以表彰。

3.兼职辅导员是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储备力量,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符合专职辅导员招聘基本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联系人:姚老师027—6788319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

2022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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