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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工作的提示

作者:任凯歌 发布:2021-09-18 点击量: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1年度贷款额度申请工作,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对贷款提升额度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各地和高校要加强对贷款及其使用范围的审查,合理确定学生贷款额。学生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

.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已启动远程提额工作。

第一步完成助学贷款系统功能更新工作;

二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步是通过“95593呼叫中心”发送短信通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告知学生于1022日前认真阅读公告,在最新贷款限额内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高贷款金额;

四步是增加学生承诺和有关授权。为确保学生贷款使用范围符合政策要求、额度合理,在有关文本中增加学生承诺及贷款发放的约定与授权。

二、学生如需申请提额,登录系统远程申请提额。

操作如下:学生如需申请提额,于2021102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系统的“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贷款提额申请”菜单,重新输入今年的贷款金额,确认相关信息后,扫描二维码进入人脸识别,最后提交提额申请。提额申请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具体操作见附件)

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提额申请后,各资助中心不需要进行提额相关审批系统操作。

2学生提额申请后,已录入回执不受影响。已提额申请还未录入回执的,继续按原来回执录入。

3)学生提额申请后,系统合同显示金额暂时不变。

4)具体提额操作与相关提示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

附件2: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的说明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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