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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1-05-28 点击量:

各学院部门兼职辅导员:

为充分了解兼职辅导员一年来的工作状况,科学评价兼职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实施兼职辅导员制度对人才培养的成效,进一步加强管理,表彰优秀典型,推动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处(部)将组织2020-2021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

一、考评对象

2020年-2021年度受聘为兼职辅导员,且从事院系学生工作、部门学生工作的兼职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本科生,其中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从中择优选拔。

二、评优条件

(一)参评优秀兼职辅导员的学生应为在辅导员工作中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综合表现优秀者;

(二)2020年-2021年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满1年;

(三)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三、考评程序

(一)报名。全体2020年-2021年度学生兼职辅导员必须参与考核,并结合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工作心得及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总结报告。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申报者需另外填写《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

(二)学院考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科室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对所任用兼职辅导员进行客观考评,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兼职辅导员年度考评用人单位年度考评表》。

(三)学校评优。拟定于2021年6月11日全天在师生交流厅组织答辩,答辩采取“5+3”模式,参评兼职辅导员准备5分钟PPT答辩,评委提问3分钟,答辩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收获、工作难点等。

(四)考评成绩。考评成绩由材料评分、答辩评分、用人单位评分三部分构成。其中材料分数30%、答辩分数40%、用人单位评分30%。仅参与年度考核的学生兼职辅导员,无需参与答辩环节,考核成绩为用人单位评分与材料评分各占50%。

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年度考评表》《个人总结报告》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电子版于6月5日前发送至学习支持中心办公邮箱cugLSC@163.com。

四、考评结果

依据考结果,成绩80分以上者,发放“兼职辅导员聘书”。依据评优结果,学生工作处(部)评选参评总人数的15%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发放“优秀兼职辅导员证书”

 

 

中国地质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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